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丽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23********12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181民初1116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15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李孟泽、王丽芬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05438.22元。由被告李孟泽、王丽芬自2019年3月29日起按月利率8.9175‰支付原告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逾期利息直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204.5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