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小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33********3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26民初133号 |
案号 |
(2020)赣0926执5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鼓县支行要求被告张小玲偿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息33421.16元,被告表示同意从2020年4月起每月17日前还款10000元,直至还清(息随本清)。原告对此表示同意。二、案件受理费635元,减半收取317.5元,由被告张小玲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