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市中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34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24民初3977号 |
案号 |
(2019)辽0124执10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靳玉梅与被告沈阳市中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3日签订的二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二、被告沈阳市中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协助原告靳玉梅办理位于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4号(中冠健身会所)第一幢4楼5号房屋、第一幢5楼8号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 三、被告沈阳市中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靳玉梅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18013.06元[(85904.00元+151110.00元)×760天×0.01%]; 五、驳回原告靳玉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款项,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8.00元,减半收取269.00元,由被告沈阳市中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5-30 |
发布时间 |
2019-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辽0124执108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30 |
执行法院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8282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连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24573479864E |
登记机关 |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法库县兴法东路北侧兴法东路26号(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