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永胜雷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73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722民初702号 |
案号 |
(2019)云0722执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8)云0722民初702号确定:被告永胜雷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黄志英的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0元及计至2018年7月21日止的利息108000元,合计人民币508000元,限被告于2018年12月30日前清偿,期间自2018年7月22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原告表示放弃。若逾期,被告应承担2019年1月1日起至付清本金之日止期间原告的本金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80元,减半收取4440元,由被告负担。现申请人黄志英申请执行:一、由被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108000元,合计508000元。二、由被执行人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金清偿为止的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本院追缴一审案件受理费4440元,由永胜雷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26 |
发布时间 |
2019-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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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辉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722787368385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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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灵源南路北排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