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五常市海博米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09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3民初721号 |
案号 |
(2020)皖0123执25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海博米业确认欠付泰禾光电合同款180,000元,并自愿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30,000元,于2020年4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下剩100,000元自2020年5月起每月于30日前支付20,000元,2直至付清;泰禾光电对此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利息主张;二、如海博米业有任一期未能按约足额付款,则视为下剩款项全部到期,除需继续支付下欠款项外,海博米业还需承担泰禾光电利息损失(该利息分段计算:1、以11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5年12月20日;2、以18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2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款清),泰禾光电可就全部欠付货款及利息损失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68.5元,由五常市海博米业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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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84300947431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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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五常市杜家镇杜家村李店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