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星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222********00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722民初371号
案号
(2020)云0722执3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杨怀荣申请执行:1、由被执行人张星亮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给付利息15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65000元;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胜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5-14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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