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2********81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3民初1152号 |
案号 |
(2020)皖0123执2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汪玲、刘拥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孔雪松借款本金60000元,截止2020年3月21日利息6300元以及后期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2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