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左登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22********61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23民初5551号
案号
(2020)皖0123执27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左登俊承认尚欠原告王青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9月5日起,按月利率1%标准计算)未付属实,并提出于2020年1月20日前还款2万元本金及利息,息随本清,于2020年6月25日前还款5万元本金及利息,息随本清(上述借款利息均按月利率1%标准计算),原告王青对此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若被告左登俊未能按上述约定的时间、数额履行还2款义务,届时,未履行部分均视为到期,原告王青可就下剩未履行款额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被告左登俊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10-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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