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喜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23********49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731民初650号 |
案号 |
(2020)冀0731执5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涿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张喜付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张家口众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款33995.8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5元,由被告张喜付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涿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