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保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931********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931民初764号 |
案号 |
(2020)晋0931执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保全自愿于2019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代晓琴甲醇燃料款30000元。 二、一次性调解,今后互不纠缠。案件受理费275元,由被告李保全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