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文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823********1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823民初848号 |
案号 |
(2020)云2823执5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美琼、唐文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107947.24元,并按合同约定的计息方式支付借款本金200000元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及应付未付利息的复利、罚息。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19元,由被告陈美琼、唐文忠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