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梅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821********0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621民初1235号
案号
(2020)桂0621执3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梁梅芳偿还原告梁健魅借款本金20 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0 0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10月31日起至本债务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二、驳回原告梁健魅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