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冷别克·哈依热吾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326********0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4326民初197号
案号
(2020)新4326执1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木乃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哈冷别克给付原告刘家砖厂欠款14460元,加1000元合同损失费,一共15460元于2018年6月25日之前每月给付2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木乃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09-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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