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冷别克·哈依热吾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326********0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4326民初197号 |
案号 |
(2020)新4326执1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木乃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哈冷别克给付原告刘家砖厂欠款14460元,加1000元合同损失费,一共15460元于2018年6月25日之前每月给付2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木乃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时间 |
2020-09-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