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宏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宏典(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与被告袁宏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