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业安,詹会芳, 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潜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詹会芳:本院受理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业安、詹会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潜山市人民法院水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