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一东,李群辉,祝小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新余市通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武汉市双诚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湘0121民初1839号 |
案由 |
保险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余市通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王一东、李群辉、祝小兵、武汉市双诚物流有限公司: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就(2021)湘0121民初1839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