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少洪,梁海培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郁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海培:本院受理原告何少洪与被告梁海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02月24日0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