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简章国, 昆山市锦溪镇浩蓝保洁服务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简章国:本院受理昆山市锦溪镇浩蓝保洁服务部与简章国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15(节假日顺延)在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旅游度假区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