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钱海石,温兴想 |
公告类型 |
仲裁文书 |
案号 |
(2021)郑仲案字第0070号,(2021)郑仲裁字第0070号 |
案由 |
- |
公告人 |
非法院单位 |
内容 |
温兴想:本委受理申请人钱海石与你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21)郑仲案字第007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1)郑仲裁字第007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郑州仲裁委员会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