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麦美娥, 广东瑞锋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瑞锋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麦美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广东瑞锋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麦美娥借款260000元,并支付利息162200元,合计4222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3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8190元,由被告广东瑞锋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案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