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伍亚娇,范亚老, 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72民初24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海海事法院 |
内容 |
伍亚娇、范亚老:本院受理原告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桂72民初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