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永利,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北京典奥中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树树食品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12民初285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南山区树树食品店:本院对赵永利诉深圳市南山区树树食品店、北京典奥中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2民初2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