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信和, 广州兆宝化妆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赣1002民初531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信和: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兆宝化妆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赣1002民初53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