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楚爽,广东烨龙集团有限公司,林凯旋,林宏润, 海南爱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荔湖高尔夫球有限公司 ,海南宇中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南爱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宇中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荔湖高尔夫球有限公司、广东烨龙集团有限公司、林凯旋、林宏润:本院受理原告楚爽与被告海南爱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宇中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荔湖高尔夫球有限公司、广东烨龙集团有限公司、林凯旋、林宏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诚信诉讼提示书、民事裁定书(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月24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