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乔有贺, 辽宁中泽地产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乔有贺:本院受理原告辽宁中泽地产有限公司诉乔有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案件回访表、开庭传票及保全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于2月14日9时在本院四楼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